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 介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介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20 来源:   作者: 字号:

20076月,经原文化部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范围为福建省厦门、漳州、泉州3市所辖行政区域。厦门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要组成部分,是闽南文化重要发源地、主要保存地和对外辐射源头之一,保存了众多原生态的闽南文化,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起步较早、成效较好的城市之一。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有关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在弘扬和发展闽南文化,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率先制定和出台了市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办法和实施意见,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体系,一批非遗展示区、保护试点、传习中心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持续多年举办系列闽南文化及非遗传承品牌活动,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20191225日,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漳州、厦门)成功列入国家文旅部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一、组织领导及建设机构履职情况

我市于2007年成立了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作为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机构,同年成立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家委员会和市非遗专家组。20081月成立市非遗中心,负责开展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具体工作,同年9月出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2012年完成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阶段建设方案。2014年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工作。2015年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出台地方政府规章《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2018年,厦门市开始探索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列为厦门市地方立法备选项目;2019年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法规项目;20204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四审通过,于202061日起施行。

二、保护方式与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开展非遗普查,全面摸清家底。我市于2005年、2009年、2018年先后三次开展非遗普查,走遍全市所有自然村,全面发掘辖区内非遗资源,对16个门类、7903个项目进行调查,共记录文字286万字、录音录像109小时、汇编文字资料51册,通过普查摸清了家底、建立了档案,及时审核公布了一批非遗保护项目,整理形成了《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了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保存和再现。2018年,在前两次普查的基础上,启动第三次非遗普查暨民间文学海洋文化专题调查,培训市、区两级工作人员1221人次,全市共收到各区各单位提供的线索12000多条,其中民间文学9500多条,海洋文化2600多条,共计80万多字。经过三次非遗普查,我市已经基本完成辖区内非遗家底摸排和在册登记工作,为闽南文化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二)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目前,我市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拥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89项,其中: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1项(南音),国家级11项、省级36项、市级41项。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76人(其中国家级13人、省级51人、市级112人)。各区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1项、代表性传承人152人。

2007年相比,我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新增60项,其中国家级新增6项、省级新增16项、市级新增37项;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新增176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从2007年开始评选,省、市、区评选此后依次开展),其中国家级新增13人、省级新增51人、市级新增112人。

(三)加强重点区域建设。按照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推动中山路、鼓浪屿、集美学村等历史文化街区,翔安区新店镇吕塘村等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海沧区青礁村(保生大帝信俗)、同安北辰山(开闽王信俗)等民间信俗保护区域,同安区吕厝村(送王船)、湖里区殿前街道(宗族祭祖仪式)等民俗保护区域,海沧区新村(五祖拳)、同安区造水村(宋江阵、车鼓弄)等传统体育游艺保护区域,同安区莲花镇小坪村(莲花褒歌)、思明区梧村街道(闽南话讲古)、翔安区金柄村(拍胸舞)等传统音乐曲舞蹈艺保护区域,加强集美区后溪镇城内村、海沧区青礁院前村、翔安区新圩镇云头村等3个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

(四)支持推动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依托市、区文化馆设施主体及各非遗代表项目的保护单位,先后建立起市、区两级非遗展示厅以及各非遗项目传习中心、传习所的专题馆厅共23个,对辖区内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日常展示。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先后累计投入5.7亿元,总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已成为传承展示闽南文化遗产的重要文化设施。市文化馆(美术馆、非遗中心)常态化开展非遗展示展览、非遗大课堂等活动,成为我市展示传播和传承闽南文化的重要文化场所。市博物馆厦门闽南历史文化民俗展厅,静态展示具有厦门特色的非遗项目。市图书馆(市古籍保护中心),是厦门地方文化遗产文本保存和研究的重要场所,并与地方文史专家合作开设厦门地方文史工作室,定期开展厦门文史沙龙活动。中山公园“南音阁”专门作为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南音传承发展的基地。开工建设重点项目“闽南戏曲艺术中心”,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歌仔戏、高甲戏两个剧团的传承发展基地,项目投资约2亿元。

同时,我市注重发挥各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主体性作用,指导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结合生产、展示等活动开展非遗保护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城区改造,指导思明区将厦门老城区鹭江老剧场改造变身为文化公园,展示闽南文化代表性项目图片、相关实物,并成为非遗项目“答嘴鼓”演出传承的固定场所。神游华夏集团“厦门老院子”景区,既有闽南文化展览又有实景演艺“闽南传奇”,已成为市民游客集中观赏体验厦门闽南非遗的文化景区。惠和石雕文化园、蔡氏漆线雕展示馆、妙吉祥香道馆、鼓浪屿馅饼博物馆等一批集生产、观光、传承、宣传为一体的非遗项目场所设施先后建成运营。

(五)推动传统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作为闽南文化重要内容和门类之一,闽南传统地方戏曲在我市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和资源基础。我市现有南乐团、歌仔戏研习中心、金莲升高甲剧团三个国有地方戏曲院团,传承发展良好,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扩大。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于2016年出台了《厦门市传承发展传统戏曲实施意见》,助推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等本土传统地方戏曲实现更好传承发展。南音乐舞《长恨歌》获国家文华剧目奖,歌仔戏《邵江海》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大奖”等近十个国家级奖项,歌仔戏《蝴蝶之恋》被誉为“歌仔戏艺术发展的里程碑”,获“文华大奖特别奖”“中国艺术节表演奖”“五个一工程”奖;高甲戏《大稻埕》获“五个一工程”奖,高甲戏《阿搭嫂》荣获福建省戏剧会演大奖等奖项。一批优秀地方戏曲演员获评“文华奖”“牡丹江”“梅花奖”。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期间,我市组织《扬帆未来》专场文艺晚会,南音等多个富有闽南地方特色的戏曲艺术节目登台亮相,闽南传统戏曲艺术知名度影响力大为提高。

(六)注重闽南文化校园传承,推动教育普及。我市十分注重修复和保护闽南语语言环境,坚持推进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学习传承闽南文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之一,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安排《美丽厦门与闽南文化》课程教学40多期。厦门市教师进修学院开展闽南语师资培训,指导在各类学校开展闽南民歌、童谣等的吟诵、演讲比赛,组织编写幼儿园、小学低年级、中年级三本《闽南方言与文化》乡土教材及教师参考用书,在全市150多所幼儿园、小学推广,海沧区更是54所小学全覆盖。厦门大学将闽南语教育列入学校选修课程,成立了闽南语协会,对闽南语开展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科研工作。市教育部门联合文化部门每年举办“闽南文化走透透”“非遗”进校园、“中学生答嘴鼓夏令营”、校园“闽南语吟唱古词”和“背诵闽南童谣”等传承活动,“海峡两岸闽南文化研习营”在两岸轮流定期举办。市非遗中心开办“非遗大课堂”活动定期在市文化馆开讲。

(七)打造系列文化品牌活动,推动闽南文化交流传播。我市是闽南文化对台、对外交流的基地城市之一,长期以来积极开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打造形成系列文化交流品牌。海峡两岸文博会,以“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为主题,每一届都注重突出闽南文化元素,为闽南非遗文创提供了很好的展示和交易平台。海峡两岸旅博会,已举办十五届,近几年来,闽南文化游、非遗游已成为展会最重要内容。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逐步发展成为集戏剧、曲艺、舞蹈、音乐、美术、艺术教育和民俗表演等多种艺术门类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交流项目,已成为最重要的对台民间艺术和闽台地方戏曲类非遗交流项目。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已举办十一届、征集一千多首闽南语原创歌曲,参与范围由海峡两岸扩大到马来西亚、新加坡、加拿大等世界各地闽南语华人华侨个人和团体参加。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每年轮流在台湾、厦门举办,每届展出的大量传统文化、闽南文化类图书都是最重要、最受欢迎的图书品类之一。厦门中秋旅游嘉年华,将中秋博饼非遗展示和活态传承相结合,弘扬中秋博饼民俗,逐渐向省内乃至周边省份传播。厦门市南音唱腔比赛,已举办二十一届,参与人数逐年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对普及、推广厦门南音,提高厦门南音民间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莲花褒歌比赛2006年开始每年元宵节举办,吸引了金门县民间音乐人士前来交流,相关作品经省文旅厅推荐入选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演出。“闽南文化走透透”系列活动,近五年来,结合各类重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下乡、进社区、假日舞台演出、非遗展演展示、闽南文化讲坛等活动225场,受益群众达29.4万人次,参加群众累计达25万人次。各区“一区一节”民俗活动及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指导各区利用民间节日和民间信仰,着力打造了思明区“海峡两岸郑成功文化节”、海沧区“保生慈济文化节”、湖里区“福德文化节”、集美区“端午龙舟文化节”、同安区“孔子文化节”“朱子文化节”“苏颂文化节”、翔安区“香山文化节”“宋江阵文化节”等“一区一节”活动。

(八)加强理论研究,强化普及传播。充分利用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的学术和研究资源优势,在闽南文化研究上取得成果。编辑出版了《论文化生态保护》《厦门涉台文物古迹调查》《闽南文化研究》《闽台民间戏曲的传承与变迁》《闽南民间音乐》《厦门民间表演艺术资料》《闽南语教材》《闽南方言大词典》《闽南文化纵横谈》等一系列闽南文化书籍。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文化故事和特色文化资源名录征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内容涵盖乡村民间故事、风土人情介绍、民间文学普查、文保单位及非遗项目资料等各种领域。201611月,为总结交流全国各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做法和经验,由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指导,原厦门市文广新局与民盟厦门市委联合主办“共同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研讨会”。201912月,举办“人与海洋”厦门海洋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及海沧钟山送王船文化节,集结形成厦门海洋历史文化论文集。

三、创新性与可推广经验

(一)坚持规划先行,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法制化。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法制化保障,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8年我市就出台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 2015年正式颁布首部文化生态保护区地方政府规章《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2018年开始推动“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正式立法工作。2020422日,《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审议通过,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文化保护方面的专项地方法规。

(二)打造对台对外文化品牌活动,扩大闽南文化影响力。多年来,我市结合闽南文化保护,坚持打造品牌,积极开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扩大闽南文化影响力。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书交易会等展会节事活动已经成为闽南文化传承弘扬和交流展示的重要平台,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厦门市南音唱腔比赛、莲花褒歌比赛、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以及各区打造的“一区一节”闽南民俗文化品牌活动已经成为传承发展地方戏曲、音乐、民俗类非遗的重要品牌活动。

(三)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非遗和旅游的融合,促使非遗获得传承创新的新动力,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一是鼓励非遗项目进行旅游开发,推动打造文化旅游融合基地。惠和石文化园、古龙酱文化园、鼓浪屿馅饼博物馆已成为游客参观体验传播闽南非遗的重要文化旅游项目。二是鼓励旅游景区引入非遗文化,增加景区文化体验。鼓浪屿主要参观点海天堂构,引入木偶戏、南音等非遗项目表演。神游华夏“厦门老院子”实景演艺“闽南传奇”秀,讲述厦门地方人文故事,充满丰富的闽南非物质文化元素。三是推动非遗宣传活动进景区,融合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莲花褒歌(山歌)比赛2018年开始走进同安金光湖景区举办。2019年厦门市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会场活动设在翔安区新兴旅游点澳头小镇。闽南语原创歌曲精选作品《来去厦门》《多情少年》拍摄城市文旅宣传MV并宣传推广。

(四)借助国际舞台,传播闽南文化。2017年金砖会议厦门会晤中,我市非遗大放异彩,获得各国嘉宾广泛好评。国家级非遗项目厦门漆线雕成为文艺晚会《扬帆未来》整场舞美制作的主色调。纯粹中国风格的世界非遗南音走进文艺晚会,亮色突显。漆宝斋漆艺作为迎接元首们礼宾车的车内漆饰,也融入了金砖国家领导人座驾红旗L5国宾车。布袋木偶、漆线雕等传承人被中央电视台专题采访,并循环播出。蔡氏漆线雕和惠和影雕传习中心作为礼宾接待活动点,承担了埃及等外国政要和贵宾的参观接待任务。在筼筜书院中俄两国国家领导人双边会晤期间举办的闽南非遗展,展出了漆线雕、惠和影雕、莆田木雕等40多件非遗作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中马送王船”联合申遗,争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首次联合申报“世遗”的先例,展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成果。

(五)统筹发挥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文化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发挥市场力量,共同推进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政府主导层面,成立了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市非遗保护中心等专门机构,各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支持和鼓励各类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展示传播,支持非遗项目参与文旅融合发展。厦门轻工集团“闽南神韵”、神游华夏集团“闽南传奇秀”等旅游演艺成为市民游客最喜爱的文旅演出内容之一。指导和支持本土广播电视媒体传播闽南文化,厦门卫视携手台湾中视共同打造《欢喜大围炉—两岸闽南话春晚》,倍受两岸同胞欢迎。充分发挥全市3万多名公共文化志愿者作用,积极推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非遗传承展示暨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六)引导非遗生产性项目适应市场,推动传统工艺振兴。推荐厦门漆线雕、闽南传统香制作技艺入选福建省首批非遗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传承重点单位。推进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厦门漆线雕技艺、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酱油古法酿造技艺、古龙酱文化园、惠和影雕、惠和石文化园等非遗项目生产性单位积极适应市场,进行文化旅游开发,也较好实现了生产性传承和工艺振兴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将认真贯彻文旅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牢固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传承理念,不断深化对文化生态整体保护的认识,坚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扛起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设置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任务和各部门责任,推动法规落地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争取落实和使用好上级非遗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高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补助经费。

(三)推进规划保护。研究拟定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名录(第一批)。尽早启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闽南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措施。指导推动各区建立闽南文化保护专职人员队伍,加强重点区域整体性保护。

(四)完善非遗传承体系。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进完善市级、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研究制定《厦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和管理工作。继续支持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办好传习中心、传习所,开展非遗培训班、非遗文旅体验等各类非遗社会传承活动。

(五)增强闽南文化保护意识。持续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厦门市南音比赛、莲花褒歌比赛、“闽南文化走透透”“非遗大课堂”“一区一节”等系列活动,办好市、区非遗展馆展陈、宣教工作。继续指导支持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市属传统戏曲文艺院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推进《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普法宣传,推动闽南话及闽南文化学习、推广和应用,形成有利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语言环境,营造人人参与闽南文化保护的环境氛围。

(六)推进集中展示中心建设。结合“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推动市级闽南文化集中展示中心(闽南文化博物馆)筹建工作,谋划在马銮湾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有影响力的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平台。

(七)促进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建立闽南文化资源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海峡两岸文博会、旅博会等更多展现闽南文化特色、促进闽南文化融合发展。重点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传统工艺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发展闽南文化乡村旅游。

(八)加强对外对台交流合作。结合我市重点文旅会展活动举办闽南文化论坛、博览会。加强与泉州、漳州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交流联动,参加泉州市举办的2020年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三地”建设会商会(研讨会)。重点推进厦台文化交流合作,继续评选符合条件的在厦台胞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跟踪促成中国厦门与马来西亚马六甲联合申报“送王船”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加强与东南亚国家文化联系。推动举办珠光青瓷国际研讨会。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