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5-03-2022-00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2-06-07
关于报送2021年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市有关单位、各区文旅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规定,凡符合《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有关标准,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评审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任现职及论文发表、工作业绩取得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评审会拟于2022年第三季度召开,材料报送截止至2022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所需表格可登录市文旅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lj.xm.gov.cn)。

  (一)《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①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出具空岗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验证码);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聘任情况证明;⑤业绩成果证明;⑥继续教育证明;⑦年度考核证明。

  (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五)单位推荐意见。

  (六)个人业务总结。

  (七)艺术总结或专业学术论文。

  (八)《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综合评价汇总表》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艺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布职称评审申报信息,以便申报人员尽早准备材料。申报人员须签署《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详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页),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业绩成果等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应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没有通过民主评议或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根据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精神,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四)评审材料由各单位人事干部统一送取,不接受个人办理。若人数较多,请提前电话预约,预约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单位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7室,联系人:小谢,联系电话:5371912。

  (五)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非刑事案件委托检验鉴定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自2020年8月15日起职称评审工作不再收取相应费用。

  (六)破格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

  (七)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期刊著作原件外,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附件:1.2021年度艺术系列中初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 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5.参加论文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

        6.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综合评价汇总表

        7. 非在编拟设专技岗情况一览表(参考)

        8. 非在编人员花名册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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