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1号)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1月至3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旅行社公章)
1.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奖励申请表;
2.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团队基本信息、导游信息、行程说明、游客名单必须真实准确);
3.在厦住宿凭证:住宿总表、住宿明细、发票复印件(住宿总表和住宿明细均需加盖酒店公章、发票抬头应与申请主体一致);
4.信用承诺书(按照附件模板填写)。
(二)材料整理要求
1.各个旅行团材料按接团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单个旅行团材料按顺序叠放,并用回形针固定。
二、材料寄送要求
1.纸质材料请送至厦门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16楼,联系人:吴女士,18605029799);
2.电子材料《2023年1月至3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奖励申请表》(Excel格式,可编辑)发送至邮箱467969959@qq.com。
以上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并于5月31日前按要求送至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奖励。
附件:
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
2. 2023年1月至3月旅行社组织游客在厦旅游奖励办事指南
3.奖励申请表
4.信用承诺书(模板)
5.住宿总表
6.截至2023年3月底限额以上酒店在库直报企业参考名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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