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媒体时代视听内容发展趋势,提升我市在微短剧创作、智能视听技术应用领域的专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人才,传媒管理处拟以微短剧、智能视听为主要内容,于2025年4月28日至30日、9月(待定)举办2025年厦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培训班。现邀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24.4万元。根据《厦门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厦财行〔2017〕17号),参照三类培训费用规定,学员费用不超过每人每天450元的标准执行,具体经费按实际参训人数结算;师资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按照师资和课时情况据实结算。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总述:于2025年4月28日-30日、9月(待定)举办共两期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封闭培训形式),地点为厦门,时间为三天两晚,培训形式以专题讲座、结构化研讨、现场教学、行业交流等形式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为主。
(二)设计培训课程:科学设计三天培训课程,以微短剧、智能视听产业图谱为指导,紧抓全产业链需求点,课程涵盖微短剧IP转化创作、制作、投流、营销及智能视听技术在内容生产中的具体应用等。培训以“理论+案例”形式展开,聚焦提升学员“微短剧创作+智能视听技术”双核能力。需提供一期微短剧相关课程表、一期智能视听相关课程表。
(三)组织学员:组织160位厦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需提供承诺书。
(四)邀请培训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邀请省广电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行业权威人士或高校专家学者等授课。需提供培训教师简介及承诺书。
(五)印刷培训资料:收集国家省市三级微短剧管理与扶持政策、重点微短剧平台扶持计划及其他微短剧有关材料,印刷成培训教材,一位学员一份。需提供材料汇编及承诺书。
(六)提供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提供学员培训期间2.5天标间住宿、用餐服务及赴现场学习交通。需提供住宿酒店名单及承诺书。
(七)现场保障:派出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现场保障,包含但不限于开课前签到、课堂秩序维护、学员入住酒店办理等保证培训有序开展的所有保障工作。需提供团队人员简介及承诺书。
四、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国内企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三证合一”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本文件第三条“项目工作内容”、第四条“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有关文件及承诺书。
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服务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4月11日18: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注明:2025年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项目。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服务供应商。
九、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517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5371942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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