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6-01-2025-038
  • 备注/文号: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日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11-24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日)
发布时间:2025-11-24
 

编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机关

1

李福止

350221********2017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罚款4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

黄燕

430981********6621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480元;二、罚款3000元;三、暂扣导游证15天。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3

郑淮

445121********5312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罚款3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

陈俊强

350521********6035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罚款4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5

马迎春

130123********7227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290元;二、暂扣导游证15天;三、罚款3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

冯德骥

362427********2039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二、暂扣导游证15天;三、罚款3000元。

202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7

吴红秀

350424********1240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厦)文综罚字〔2025〕1-0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二、罚款1000元。

2025年11月20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备注

此处罚结果公示至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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