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机关
1
刘香英
350824********4181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厦)文综罚字〔2025〕2-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300元;二、罚款1000元。
2025年8月13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备注
此处罚结果公示至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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