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厦门智慧文旅指挥中心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采购,诚邀各意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监理服务报价。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应对主体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实现监理工作“控制、管理、协调”的目标,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阶段:
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甲方完成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2、实施阶段:
(1) 对主体项目承建方的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计划合理、可控;
(2) 对主体项目承建方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3) 审核开工报告,确定开工日期;
(4) 对项目软开发计划进行审核;
(5) 对项目实施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要求;
(6) 督促主体项目承建方按进度计划开展建设;
(7) 审查主体项目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8) 审查主体项目承建方阶段进度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9) 协助甲方组织召开主体项目项目例会或各项专项会议;
(10) 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代表甲方提出索赔建议与方案。
3、验收阶段:
(1) 组织主体项目测试及试运行,对测试报告及试运行进行审核;
(2) 检查主体项目承建方最终交付系统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3) 按照甲方要求指导主体项目承建方准备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要求准备监理竣工验收文档;
(4) 协助甲方组织主体项目项目验收。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履行监理的能力条件,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证书。
(二)供应商实行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全程现场驻点服务,根据项目特点,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需提交以上人员的资格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证件材料进行验证(若验证过程中人员资质与承诺不符,则视为中标无效并追究虚假响应责任)。
(三)服务期:开始监理至厦门智慧文旅指挥中心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三.报价要求
采购预算为12.49万元,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报价无效。
四.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若最低价者有两家或以上,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证书
(四)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送交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3月7日12:00前将报价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注明:厦门智慧文旅指挥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92-537191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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