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厦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文件,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入社会公示阶段。
在全市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审核、专家初评、申报人答辩和技艺展示、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推荐人选名单(共17名)、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57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受理处室: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527室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号码:0592-5371919
电子邮箱:wgxjswc@163.com
附件: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拟推荐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选名单
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拟认定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选名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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