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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日常行政检查方案
时间:2026-01-0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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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准性、规范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任务,制定我局2026年度日常行政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检查活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完善涉企执法相关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涉企行政检查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无审批不检查,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公正、公开。

  2.必要性原则。严格执行无事不扰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3.协同性原则。加强与其他部门以及区文旅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三)其他要求

  一是日常行政检查需入企检查的,主要依托“闽执法”平台完成涉企检查审批、入企亮码等工作。

  二是所有的日常行政检查数据必须登记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闽执法”平台,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市场主体并按要求公示。

  三是严格按照文旅部及省级主管部门公布的对应领域涉企检查频次要求,合理安排日常行政检查,坚决杜绝超频次检查。

  二、检查重点

  (一)持续推进旅游市场整治

  围绕“不合理低价游”“不规范一日游”“强制购物”“无证导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证照与经营行为、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包车管理、旅游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查旅行社是否存在强迫购物、无证经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推进导游乱象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或违规从事导游活动问题,整治擅自变更行程与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问题,着力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能力素质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持续推进演出市场监管

  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重点查处不履行举办方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未经批准以“沉浸式剧本杀”“景区演艺”等名义实质性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演出内容、过程是否含禁止内容;坚决打击假唱假演奏。联合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督等部门,强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全过程监管,深化约谈警示、现场监管、舆情处置等措施,压实举办方和票务平台责任;有效推动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压实属地责任,常态化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不良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严格落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措施;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巡查,重点查缴是否含有宣扬淫秽色情、低俗、暴力、宗教、迷信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有害出版物。

  (四)持续推进“扫黄打非”任务

  强化出版物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和违禁出版物,持续推进“剑网”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打击院线电影盗录盗播等版权保护行动;强化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动漫等重点领域巡查检查,加大含有禁止内容产品查处力度,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

  (五)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抓好文物保护点日常巡查管控,严查违法施工、破坏文物等行为;加强文物市场经营活动监管,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商店经营,严查非法拍卖、买卖、转让文物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日常行政检查由局各行业管理处室商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具体实施,检查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结合,严格落实《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事不扰”清单和行政检查企业“白名单”》,在确保合理频次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和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附件: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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