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廉政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廉政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
(二)工程造价预算
本项目建安费用投资预算约100万元
二、项目设计内容要求
本次询价范围为廉政文化建设项目的全流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版设计、设计交底、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与本项目改造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
(四)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0日内)。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设计费以最终的建安费结算价为计取基数,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本项目设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5.06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比例值=100万元×4.5%×1.0×1.0×1.25×90%=5.06万元)。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整体预算方案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报价一览表;
(3)服务团队配置等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相关案例介绍;
(6)相关资质证书。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5年11月3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且注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廉政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92-5371937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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