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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微视频及素材记录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5-08-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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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微视频及素材记录项目。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微视频及素材记录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9.56万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租赁、后期剪辑、版权、税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一)微视频

  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拍摄并制作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微视频全面工作,负责脚本、拍摄、后期编辑、特效、旁白配音、AI技术、字幕制作、音乐等内容。作品要求有创新、有亮点。

  微视频约3分钟/集,共2集。第一集主要展现古城墙沧桑变迁及其承载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展示古城墙周边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第二集主要展示本次考古发掘工作,解析遗址价值以及保护传承的现代意义。

  (二)素材记录

  按照采购方要求,针对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开展为期3至4个月的全程跟拍,系统记录全流程关键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实地发掘、验收阶段的核心场景。要求按“时间节点+内容类型”分类索引,通过硬盘与云端双存储的形式交付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题材的拍摄经验;

  (五)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数量要求:正本1份;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方案;

  (3)报价清单;

  (4)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题材拍摄经验的视频截图或合同;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5年8月21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521室,且注明:厦门所城墙遗址考古发掘微视频及素材记录项目。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52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2-5371993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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