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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5-SH078-《厦门经济特区闽南 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五周年系列活动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5-06-0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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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5-SH078《厦门经    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五周年系列活动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 2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五周年系列活动服 务,采购预算: 20万元,项目内容: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五周年系  列活动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   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须根据第七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 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要求 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     息。 4.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4.3、信用信   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  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4、供应商无  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 到【2025-06-13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所发生的邮费由供应商自费)。   现场购买地 址: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邮寄购买的请

  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报名联系人:张小 姐0592-2279850。供应商报名需填写并提供本公告附件:报名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17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纸质递交。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

  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6-17 09:30:00】

  2、开启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杜潇斌、王海舰、黄振斌,0592-2519070、2225709。  咨询时 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  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 杜潇斌、王海舰、黄振斌

  联系电话: 0592-2519070、222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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