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市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通道
网站支持IPV6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部门业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厦门市第五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2022年度)
时间:2022-06-14 09:40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厦门市第五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各类旅游企业,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紧缺型高层次旅游人才,包括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应签订合作协议且在我市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入选“海纳百川”各项人才子计划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对2018年之前已在我市旅游企业就业的人才,如符合前款条件及《厦门市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由用人单位按本公告要求提出申报“海纳百川”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对于特别优秀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需引进的关键性高层次旅游人才,可根据“一事一议、上不封顶”原则,由市旅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办研究决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截止。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含柔性引进)应于规定时限内,登录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wlj.xm.gov.cn),查阅《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下载《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如实填写表格、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核实并向市旅游人才办提交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如实填写《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

  1.申报人:

  (1)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专业水平或相关资历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意向性协议);

  (4)已享受的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情况说明及证明;

  (5)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6)获奖证书等。

  2.用人单位:

  (1)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近3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3)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已取得业绩或预期业绩的说明等。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市旅游人才办。

  五、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617室

  联 系 人:市文旅局人事处 谢雯

  联系电话:0592-5371912

  传  真:0592-5371910

  邮政编码:361000

  特此公告。

 

 

  厦门市旅游产业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 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pdf
  • 附件2 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2022年度).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上级主管部门

    • 福建广播电视局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文化和旅游部
  • 市政府部门网站

    • 厦门市政府
  • 局属单位

    • 厦门市图书馆
    • 厦门市文化馆
    • 厦门市博物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隐私声明| 使用帮助| 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1号 闽ICP备06013218号-3网站标识码:3502000053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邮编:361012

新媒体矩阵

  • 闽政通APP
  •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