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厦门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时间:2022-01-06 18:06
为鼓励引导厦门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提高公益广告的创作质量,扩大公益广告的宣传效果,促进形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健康发展的良好机制,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国家广电总局、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相关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厦门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公布,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7日,诚邀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实际,对文稿进行完善调整。再次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厦门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关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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