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
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30日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及<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厦公开办〔2014〕1号),结合实际,制定《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一)建立健全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
1.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才福(市文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林进川(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
赵宪夫(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
马以顺(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成 员:许鸿开(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
林秉权(市文广新局计财处处长)
贺建华(市文广新局直属党委书记)
陈树福(市文广新局监察室副主任)
庄佳永(市文广新局驻市政务中心负责人)
王业晖(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2.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局办公室)
主 任:许鸿开(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庄佳永(市文广新局驻市政务中心负责人)
王业晖(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黄青梅(市文广新局人事处副调研员)
成 员:吴克芝(市文广新局驻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
高锦水(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科员)
锡林图雅(市文广新局计财处科员)
徐丽敏(市文广新局直属党委科员)
3.局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室(在局监察室办公室)
主 任:陈树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副主任)
(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办事公开中的重要问题。
(三)公开工作机构履行好承办本单位公开日常工作的职责。监督机构履行好监督本单位公开工作的职责。
(四)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吴克芝、高锦水具体承办本单位的公开事宜。
(五)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公布、更新本单位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办事公开规章制度,规范办事公开工作。
(七)公开本单位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一)把本单位履行职责、重大决策、权力运行、提供服务、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
(二)把社会普遍关心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根据所属公开类别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办事公开内容分门别类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共查阅室、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内部刊物,以及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在主要办公场所和本单位职工习惯聚集点等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公开栏,按照“区分合理、风格统一、方便实用”的原则,确定公开栏内各项内容的布局、分类和排列。
(三)运用网络技术推进办事公开,建立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
(四)通过网络公开的单位,在单位网站首页设立公开栏,建立与公众或本单位职工网上沟通的栏目。
(五)公布本单位办事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办事公开意见箱。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一)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二)推进决策公开。对于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公开单位自该单位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办事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一)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二)对民众要求公开的内容,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进行研究。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应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程序和时限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为,区别情况,提供信息或者作出答复。
(四)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一)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定期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每年组织一次办事公开评议活动,责令有关单位改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评议结果。
(三)每年在规定时间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开展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3月底前)
从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监督保障等方面,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市效能办)。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整改(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
对照上级要求和本级工作方案,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内容,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验收(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迎接市公开办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验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将办事公开工作纳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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