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3-07-2025-001
  • 备注/文号:厦文旅规〔202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06-19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各区文旅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大力提振文旅消费,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丰富消费惠民举措

坚持促消费和惠民生相结合,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市区联动、政企联动推出“票根福利”、抽奖赠礼、发放消费券等促消费举措。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旅游博览会、书香鹭岛活动月、中秋旅游嘉年华等品牌活动。

二、扩大优质文化供给

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拓展提升旅游功能,活化利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文化体验、主题研学、特色展览等服务。支持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在游客集中区域开展公益性演出,每年举办400场以上惠民演出和非遗展演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

三、拓展新型消费场景

加快布局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数字文旅等新赛道,着力培育环境式剧场”“XR虚拟展览等沉浸式、数字化文旅新业态。支持商圈街区、景区景点因地制宜打造美食集聚区、创意市集等新消费场景,拓展夜间消费业态。

四、开发特色文旅产品

着力满足不同客群消费需求,支持开发运营旅拍、动漫展、亲子游、研学游、康养游、怀旧游、乡村游等特色产品。支持开发多元邮轮航线和特色主题航次,持续优化帆船、游艇等体验项目,丰富提升海上旅游客运产品和海上休闲运动产品。

五、做大国际市场增量

用好用足240小时过境免签、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等政策利好,深化入境便利化工作。对文旅企业组织接待境外游客在厦过夜、组织接待邮轮入境游客登岸观光、赴境外宣传厦门文旅、邀请境外机构来厦考察踩线的,依规给予奖励。

六、加强产业培育扶持

对首次获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非政府保障运营的景区,依规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五钻、四钻级智慧景区的非政府保障运营的景区,依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推进文旅领域两新工作,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通过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对具有较强创新性、引领性的文旅项目给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文旅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依规给予贴息支持。

七、创新文旅宣传营销

做优“海上花园 乐动厦门”城市文旅IP,策划推出一批具有较强传播力的打卡点、短视频、形象宣传片等。培育和引进高端策划力量,对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直播带货、线上推广、城市宣传营销等项目依规给予奖励。在境外开展“XiamenTravel(厦门旅游)”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拓展厦门文旅海外“朋友圈”。

八、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深入实施“旅游品质年”行动,丰富提升惠民乐游措施,拓展“乐游厦门”小程序的应用场景,开展旅行社、星级饭店和导游优质服务案例评选推广,倡导旅游窗口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和旅游志愿服务。用好旅游诚信基金,试行“先行赔付、举报奖励”办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乱象,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本方案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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