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2-01-2022-001
- 备注/文号:厦旅星评委〔202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2-06-07
厦门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鑫安宾馆和厦门杏花村酒店取消星级称号的批复
思明区、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收到你们报来的厦门鑫安宾馆、厦门杏花村酒店关于取消三星级旅游饭店称号的申请。经研究,原则同意取消厦门鑫安宾馆、厦门杏花村酒店星级称号。批复如下:
一、因酒店经营策略调整,根据酒店申请,同意取消厦门鑫安宾馆、厦门杏花村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二、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的规定,收回星级标志牌和星级证书。
此复。
厦门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