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机关
1
汪祖波
411521********0919
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厦)文综罚字〔2025〕2-043号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二、罚款2000元。
2025年12月12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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