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6-01-2025-010
  • 备注/文号: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6日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04-07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6日)
发布时间:2025-04-07

编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机关

1

康志杰

350521********1038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厦)文综罚字〔2025〕1-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758元;二、罚款1万元。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

周英鹏

360425********6716

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厦)文综罚字〔2025〕1-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二、罚款2000元;三、暂扣导游证5天。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3

厦门金海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91350200MACEBQ993G

旅行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年内累计受到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

(厦)文综罚字〔2025〕4-001号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

武夷山市誉和中星旅行社有限公司

91350782754985643L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4044元 ;二、责令停业整顿20天;三、罚款4万元。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5

谢世轩

350212********6015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罚款4000元。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

李莹

220204********064X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厦)文综罚字〔2025〕4-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1348元 ;二、暂扣导游证15天;三、罚款3000元。

2025年3月31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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