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9-01-2024-004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4〕1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05-16
厦门广电集团,各区文旅局、各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在厦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网络视听精品凝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奋力走好新征程,同心共筑中国梦,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福建省广电局有关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和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作品应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首播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尚未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的作品暂不参评,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节目版权所有者。
节目类别涵盖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参评要求
参评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生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符合青少年群体观看的优秀作品。重点征集围绕“中国梦 新征程”主题,在以下方面创作水平高、传播效果好的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展播。
(一)高举思想旗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二)彰显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动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润物无声地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人民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四)扎根现实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植根人民实践,紧跟时代潮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关照现实生活,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故事,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
(五)促进文化交流,对外讲好中国故事。把握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秉持开放包容,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艺,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海外受众,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六)积极创新创造,开辟网络视听文艺新境界。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
(七)反映具有福建元素尤其是厦门地域特色的文化元素。体现多元丰富的红色文化、福文化、闽南文化、海洋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真实生动展示具有中国精神、福建元素、厦门特质的特色题材,讲好新时代新福建故事。
三、活动内容
(一)节目征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厦门各大专院校相关院系等均可参与本次节目征集活动。征集作品直接报送市文旅局传媒管理处。
(二)节目初审。市文旅局将采取自评或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征集到的节目作品进行评议。
评审标准:征集作品应紧紧围绕本年度“中国梦 新征程”主题,导向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能够使观众产生一定的共鸣。作品应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鼓励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传播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具有突破性、探索性的原创优秀作品。
(三)展播活动。我局将在征集节目和评审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在各自平台(网站)上设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展播专区,拟从7月至9月,开展厦门市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展播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集中展播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积极丰富广大青少年暑期生活。
(四)择优上报。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的工作部署,将在征集节目范围中推荐优秀作品上报省广电局参加评选。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将组织全国、全省网络视听平台、IPTV、OTT开设专区,集中开展本年度入选全国优秀节目作品的公益展播活动。展播期内,国家广电总局将择优向省级卫视推荐入选作品播出。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申报。各相关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要注意在作品申报阶段认真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
(二)严把材料质量。请各单位汇总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评材料,包括2024年推荐作品汇总表(含作品有效观看链接,链接无效视为放弃参评),每件参评作品应包含纸质版的作品推荐表(正反面打印)、版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盖章/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和作品电子版(U盘形式,含作品推荐表和MP4格式作品,并确保每个介质的存储质量)的U盘各一式1份(若报送单位同时报送多个作品者,可整合在一个U盘内),同时将推荐作品汇总表、作品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cc5301691@163.com。
(三)寄达时间与地址。所需申报材料请于6月18日前寄送至厦门市文旅局传媒管理处,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之520室,联系人:郑高燕,电话:5371945;董鑫炜,电话:537194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推荐作品汇总表
2.作品推荐表及填报说明
3.版权承诺书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推荐作品汇总表
(报送单位填写)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版权 所属者 |
作品名称 |
类型 |
集数 |
每集时长 (分钟) |
总时长 (分钟) |
作品简介(100字左右) |
有效网址(链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作 品 推 荐 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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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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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 □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 □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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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长度(集数、时长) |
首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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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网站(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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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权利人(盖章) (需与版权承诺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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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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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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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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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广电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
(正面)
作 品 内 容 简 介 |
(反面)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填报字体请使用宋体14号。
三、如为专为此次活动创作的节目首播时间及播放网站处请注明专为此次活动创作。
四、作品权利人需要与版权承诺书一致。
五、主创人员需包括导演、编剧、主演,总人数不超过5人。
六、作品内容简介字数需500字以上。
七、本表前九行及内容简介由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
八、表格右上角序号请市级广电行政部门按作品顺序表编号。
九、请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推荐表各栏内容,所有项目都为必填,请勿空白。
十、各推荐单位若有不明问题,请联系市级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
十一、该表格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且必须由推荐单位和市级广电部门盖章,否则无效。作品权利人如为机构不可写个人。
附件3
版权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就授权给参选“中国梦 新征程”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活动的作品(以下简称“授权作品”)
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确保参加此次活动不会与其他方权利相冲突。
2、本单位/本人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所有权益,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并同意将作品在活动期间在网上进行免费展播。
3、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
5、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没有在多家省局或中央直属单位重复参选,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承诺单位/人: (盖章/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非常重要): 年 月 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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