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9-01-2022-021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2〕30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2-09-2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促进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2〕4号),现将2022年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补助
(一)补助对象: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二)补助标准: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展期视为新增),按年化贷款利率1.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2022年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或展期佐证材料)
5.银行对账单及回单原件
6.征信报告原件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贷款担保补助
(一)补助对象: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二)补助标准: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申请银行企业贷款担保并获批的,给予担保费率1%的保费补助,如果担保费率低于1%的按照实际产生的担保费用给予保费补助,每家仅限一次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2022年贷款担保补助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银行对账单及回单原件
6.征信报告原件
7.担保合同复印件
8.担保费用支出发票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时间
2024年1月31日前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提交审核。各申请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材料。
市文旅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琦(A级旅游景区):联系电话:5371281;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3室
林奎良(其他):联系电话:5371260;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5室
(二)社会公示:补助情况经我局审核后,进行社会公示。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根据公示金额开具收款收据提交我局,由我局核拨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权益:
1.依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自202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受到市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除警告、通报批评以外的行政处罚的;
3.不按有关规定向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二)对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法人和自然人,市文旅局有权全额收回对其已拨付资金,且2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2.2022年贷款担保补助申请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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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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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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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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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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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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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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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贷款贴息补助,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主动退还款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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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 审核意见 |
市文旅局(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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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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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贷款担保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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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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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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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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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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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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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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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贷款担保补助,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主动退还款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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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 审核意见 |
市文旅局(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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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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