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9-01-2021-033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1〕3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12-31
各区文旅局,各A级旅游景区:
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厦人社〔2021〕245号)部署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春节期间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春节期间A级旅游景区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补贴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经济工作会的决策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持A级旅游景区春节期间做好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厦人社〔2021〕245号)部署要求,特制定《2022年春节期间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补贴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正常经营的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
(二)补贴标准:按照100元/天·人标准发放补贴,单家景区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请时间
2022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一)A级旅游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每位申请补贴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
(三)春节期间申请补贴员工考勤系统在岗打卡记录(在岗几天需提交几天的考勤打卡记录)。
(四)2022年1月份和2月份申请补贴员工社保缴交记录。
(五)景区向符合条件员工发放补贴汇总表(附件2)。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提交审核。景区提交申请材料,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我局审核。联系人:郭辰,张琦;联系电话:5371282,5371281;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3室。
(二)社会公示:补贴情况经我局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景区根据公示金额开具收款收据(需加盖景区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提交我局。我局将统一核拨补贴资金。景区需在收到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员工,并将银行转账流水单加盖景区公章后提交我局。
五、监督管理
(一)市文旅局对补贴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财政、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有关景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对景区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的,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三)办理补贴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A级旅游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非厦门市户籍在岗
员工补贴申请表
2.2022年春节期间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发放补贴
汇总表
附件1
A级旅游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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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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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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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春节留厦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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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非厦门市户籍员工2022年春节期间在岗补贴,承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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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 审核意见 |
区文旅局(签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XXX景区2022年春节期间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发放补贴汇总表
景区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员工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在岗天数 |
补贴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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