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09-01-2021-032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1〕37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12-27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商业演出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商业演出市场财政奖励申报工作。请对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21年度在厦门市举办的商业性演出,且符合《办法》奖励条件。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应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演出批文、商业演出完税凭证、演出合同、票务系统出具的商业演出票务证明和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由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刘文林,电话:5371220)。超过截止日期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厦门市商业演出市场财政奖励申报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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