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5-018
- 备注/文号:厦文旅答复函〔2025〕12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06-26
民盟厦门市委:
《以微短剧为契机推动厦门影视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53044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经过十余年的深耕与积淀,特别是近年来伴随竖屏时代到来,我国微短剧迎来迅速发展,用户规模高达5.76亿人,占整体网民的52.4%,2024年市场规模达504.4亿元,首超内地电影票房,企业数突破8.3万家,杭州、西安、上海、郑州等城市都制定了扶持措施进行重点布局。
厦门素有“天然摄影棚”“最佳取景地”的美誉,对影视拍摄具有天然吸引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文化影视企业达3200余家,影视产业营业收入超2200亿元,影视拍摄基地、智能视听产业基地等实体平台功能完善,为厦门微短剧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产业聚集。一是出台各类扶持政策。结合我市影视发展实际和行业趋势,市、区两级政府出台多项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政策,覆盖影视产业链从剧本到拍摄、制作、发行、平台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厦门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政策组合拳,吸引了华策影视、慈文传媒、正午阳光、阿里影业等头部影视制作机构落户厦门,带动一批头部制作机构来厦拍摄。2020年,我局推动出台《厦门市促进智能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文旅规〔2020〕2号)专项扶持政策,为视听产业发展加强政策保障。二是推进影视园区基地建设。申报创建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以基地为载体,培育视听类骨干企业,鼓励全国知名网络视听企业落户厦门,带动我市网络视听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厦门影视拍摄基地,迈出厦门摄影棚建设从无到有的第一步,基地成为我市影视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拓展影视上下游产业链,形成适度聚集的发展格局。三是开发影视拍摄资源。依托厦门特色人文景观和自然资源,培育、开发影视拍摄外景地,在《拍在福建——电视剧拍摄服务指南》中专辑推介厦门影视拍摄地,并遴选47个拍摄场景地入驻福建省电视剧拍摄云勘景平台,提升影视服务水平,将厦门打造为都市剧、校园剧和政法剧的热门取景地,近年来共服务来厦拍摄剧组近400个。
(二)促进精品生产,打造厦门出品。引导和鼓励创作“厦门出品”影视原创精品,加大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扶持项目评选推优力度,不断推进我市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品牌栏目(节目)的创新创优。影视作品立项备案报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成长迅速,截至2025年5月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持证企业共计989家,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并产生了一批成长性上乘的本土制作企业,为我市打造“厦门出品”影视精品奠定坚实基础。引进一批全国头部电视剧制作机构,挖掘本土创作力量,加强主题研究和选题策划,26个剧目入选省广电局“闽派”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片单,涌现出了《山海情》《绝密使命》《对你的爱很美》《开端》《无间风暴》《爱很美味》等一批收视与口碑双丰收的佳作,用心用情讲好福建故事、厦门故事。
(三)加大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步伐。改善提升厦门影视拍摄基地的专业化服务配套功能,进一步优化“集美集”影视文创园、耀达(厦门)影视拍摄基地、“联发·东南天地”影视产业园等一批影视园区载体功能,加快推进1905影视产业街区中厦门影视剧本中心的落地工作。尝试对我市现有特色古厝、民居、旧村、旧街、庙堂、宗祠、海岛及其他闲置空间,实行保护性开发,打造影视外景基地;尝试挖掘场景资源,依托鼓浪屿等现有景观基础开发、改造适合外景拍摄的场景进行论证。
目前,集美区依托辖区两大影视产业园区平台——集美集影视文创园与杏林影视拍摄基地,为影视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服务,已建立起剧组补贴代办、影棚租赁服务、委托制作服务、剧组协调服务、剧组配套服务、商务合作、影视投融资、宣传发行等一条龙全方位剧组服务平台。同时开展14期影视演员公益培训课程,入演员库500人,为影视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以影视拍摄基地摄影棚为核心,联动厦门周边影视基地,整合省内优质影视资源,打造“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剧组拍摄生活圈,为来厦剧组提供多元化、跨地域配套服务,致力于成为精品影视项目聚集、内容生产制作的孵化器,助力更多“厦门出品”影视作品走上荧屏。翔安区依托汇景海峡影视园区,已接待服务40多个影视剧组,影视配套载体日益完善,为澳头海洋文旅小镇申报“福建省影视外景拍摄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为抢抓微短剧精品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机遇期,我局将聚焦精品内容创作、优化营商环境、全产业链条扶持三大重点工作,与我市流行文化中心打造、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建设相融合,以实现“1+1+1>3”的政策效果,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微短剧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以节促产、以节促城”战略,聚焦微短剧全产业链,着力吸引一批国内头部微短剧企业来厦聚集发展。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打造无季差、全天候的海滨都市、时尚等微短剧拍摄基地。用好、用足、用活招商奖励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主动靠前,与影视招商中介机构开展协同招商,引入优质项目,拓展微短剧产业的投资信息渠道。充分利用优质地块资源,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主动开放微短剧文化产业的应用场景,吸引产业链条龙头企业落地发展。
(二)做实微短剧产业政策配套。依托我市影视产业政策、流行文化中心扶持政策,对微短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园区、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头部MCN机构、微短剧公司在厦门设立区域总部,重点加大对投流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本地影视机构扩大微短剧产能,支持微短剧精品优品新品创作生产,对具有创新性、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优秀微短剧项目进行扶持。支持为微短剧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开展技术研发,鼓励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等新技术开展剧本创作、角色与场景生成、智能推荐与分发。依托厦门自贸片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励重点微短剧机构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海外市场。
(三)加强“厦门出品”原创微短剧扶持。推进微短剧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实施“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微短剧里看品牌”“跟着微短剧学经典”“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微短剧里看非遗”等创作计划,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微短剧。引导和鼓励创作反映厦门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微短剧作品,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努力打造“厦门出品”影视精品。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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