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4-037
  • 备注/文号:厦文旅答复函〔2024〕1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07-05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300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5

吴慧颖委员:

  《关于先行先试,吸引台胞参与我市文化事业的建议》(第20243004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人社局、市台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闽台文化同根同源,厦门作为两岸交流的前沿阵地,加强文化人才互通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增进民族认同,深化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地缘、资源先天优势,在先行先试推动两岸文化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政协委员提出的吸引台胞参与我市文化事业的意见建议与当前发展需要、政策导向相契合,为我局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思路。

  二、措施与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等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探索形成两岸文旅交流、文化传承、信息互通、待遇共享的文化融合发展格局,助力厦门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一)完善对台政策,吸引文化人才来厦发展

  一是升级惠台举措。我市率先全国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60条惠台举措,为台胞在厦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根据文件规定,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要求并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简章规定的台胞,可以参加包括各类文化事业单位在内的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鼓励在厦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引台湾学生来厦实习见习,并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台湾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目前已为278家次单位2048人才台生拨付实习见习补贴1647.52万元;鼓励台胞在厦参加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化申报程序,对没有个人履历档案的可使用台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代替。二是加强人才扶持。制定《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台胞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受与厦门市传承人同等待遇,现已有6人在厦台胞被认定公布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其中省级5人、市级1人。印发《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入选人才最高可享受包括100万元工作生活补贴在内的扶持政策,其中在我市从事影视、网络视听、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艺术品和音乐等文化领域工作的台胞均可申报。实施《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财政资金保障层面扶持台胞参与文艺类创作、演出、出版等文化活动。支持台湾智能视听人才来厦创业,对入驻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拓展区的台湾智能视听企业,符合条件的经申请予以创业启动资金扶持。三是提升文旅服务。在厦台胞可办理厦门旅游年卡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前往指定厦门景点可以一整年不限次数免费入园游览,目前已累计为台胞办理厦门旅游年卡646张。同时在厦台胞可享受相关公共文化场馆市民待遇,凭借来厦证件可办理公共图书借阅证,在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可以享受和厦门居民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待遇。

  (二)强化文旅联动,扩大厦台文旅交流圈

  一是强化专业交流。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旅游博览会等专业交流展会,积累两岸优势展商客商资源,促进厦台文旅业界公协会、文旅企业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在多年办展基础上,各项展会不断优化台湾展客商服务系统,扩大两岸业界的交流成果,强化展会签约项目成果转化,吸引台湾业界积极参与。二是强化活动互动。举办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厦金澎旅游节、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名导论剑、海峡两岸郑成功文化节、海峡两岸集美龙舟赛、厦门(同安)孔子文化节、海峡两岸福德文化节、海峡两岸宋江阵民俗文化节等活动,推动闽南文化交流发展,确保两岸文化互动不阻断。三是强化文艺合作。2016年以来市属文艺院团先后赴台湾参与“海峡两岸曲艺欢乐汇”“2019福建文化宝岛行——南音进社区”等交流演出活动,推动艺术入岛和学术研究交流;两岸合作排演歌仔戏《侨批》《陈三五娘》,高甲戏《阿搭嫂》《回甘》等多台精品剧目,多次获得国家级专业艺术奖项和国家艺术基金扶持;台湾知名校园歌手杨慕在厦近10年创作系列厦门闽南语歌曲,《厦门亲像一首歌》城市音乐地图成为国台办重点对台宣传品项目;支持长期在厦门居住的台胞南音传承人参与翔安欧厝社区“南音泥土计划”非遗传承,支持海沧区台青社区主任助理参与厦门青草药等非遗保护传承。

  (三)聚焦青年人才,筑牢两岸文化融合基础

  一是推动研学发展。依托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每年举办海峡两岸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手创青春”集美区两岸青年乡创研学工作营、海峡两岸大学生创意文化节等研学活动,市属国有文艺院团组织开展“闽南传统艺术种子培训”冬令营、“相约小白鹭舞蹈之旅”夏(冬)令营等艺术培训活动,厦门大学举办“情牵厦金”2023年两岸青年学子文化研习营等,为台湾青少年根植文化认同种子。二是加强院校合作。厦门大学设立10个“共促两岸融合发展实践点”,覆盖我市文艺院团、文化场馆、非遗传承点等,举办“花开中国”名校台港澳青年互访计划第四期活动,让来厦台湾学生深入感受闽南传统文化;集美大学成立“海峡两岸高校影视学院联盟”,建设“融媒体技术与影视创作实验室”,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举办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厦门理工学院举办2023首届海峡两岸青春影展,共同促进两岸影视青年人才培养。三是多渠道人才招聘。紧扣春秋两季校园招聘活动,加大力度、加密频次组织企业参与校园双选会、厦门专场会、硕博专场等校园招聘活动,厦门人才网开展春秋两季“百城千校万人-厦门企业面向毕业生云端大招聘”活动,同步开展各类行业细分专场、一校一招等网络招聘会,为台胞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招聘渠道选择。另外,自2006年起我市已连续举办十八届台湾人才厦门对接会,对接会期间,通过厦门惠台引才政策宣讲、台湾人才就业创业分享沙龙等环节,向台湾文化人才和青年学生介绍厦门惠台引才政策、就业前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鼓励台胞来厦就业创业。

  (四)提升文旅赋能,推动两岸民心共情互通

  一是巩固传播阵地。支持厦门卫视强化与台湾主流媒体深度合作,推出“两岸融合”系列纪实报道,共同制播《两岸共同新闻》《两岸秘密档案》,瞄准台湾新生代族群制作反映海峡两岸民众血浓于水的特别节目《共饮一江水》,重点创作《根脉》《台胞鹭岛逐梦记》等真实反映台胞在厦逐梦圆梦的文艺剧目,合作摄制闽南话系列电视剧《一定爱幸福》《幸福好滋味》《幸福的脚步》等,在台湾地区播出引发热烈回响。二是打开新媒体通道。通过Facebook、YouTube账号向台湾岛内推送图文资讯、短视频、网络直播等,不断扩大受众面,策划推出原创闽南话新媒体专栏,稳步提升《台青说》等新媒体专栏影响力,廓清台湾岛内某些亲绿媒体抹黑、丑化的不实宣传。三是闽西南联合发力。联合漳州、泉州、三明、龙岩文旅局在台北、高雄设立“清新福建·山海闽西南旅游形象店”,通过在台湾本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投放宣传广告、组织台湾业界达人来闽西南五市踩线采风等方式,深入校园、商业区和社区,重点面向台湾青年和基层民众开展文旅宣传,传播闽西南优秀传统文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新时代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发挥厦台文缘相承优势,致力对台文化交流,吸引台胞参与我市文化事业,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一是完善落实对台人才政策法规,提升台籍文旅人才荣誉感、归属感。我市对台人才政策矩阵日趋完善,形成以60条惠台举措和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为主,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才制度为辅的格局。下半年还将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完成《厦门市旅游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修订,推荐符合条件的在厦台胞参评福建乡村文旅带头人、福建省文旅系统青年拔尖人才、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厦门市文化以及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持续开展福建省、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积极配合《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生态的若干措施》制定与落实工作,让台籍文旅人才安心在厦生活发展。

  二是加快文旅事业产业提质增效,吸引台籍文旅人才来厦创新创业就业。积极引进培育文旅龙头企业和新兴业态高成长性企业,鼓励大型文旅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厦门,形成有影响力的文旅产业主体集群;深度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制定切实可行的院团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并执行,开拓演艺市场,强化市场化运营,持续提升我市文化事业艺术生产内生动力;持续办好中秋旅游嘉年华、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旅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品牌活动,做大做强两岸文旅企业、人才交流平台。

  三是持续开展台籍人员招聘、实习、见习工作,打通两岸文旅人才交流平台。坚持举办台湾人才厦门对接会、春秋两季校园招聘会、“百城千校万人-厦门企业面向毕业生云端大招聘”等活动,便利台籍学生参与我市文旅企业招聘。深入联络在厦台湾机构,点对点精准物色、引进台湾人才,打破民进党当局对台胞入职大陆的限制。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文化单位提供台湾青年实习、见习机会,继续做好台胞来厦就业的服务工作,及时拨付实习见习补贴和租房补贴。建立台胞在厦文化事业单位就业的信息数据档案,及时了解掌握就业情况。

  四是探索厦台文艺人才培养新模式,争取设立厦门艺术学校“台生班”。厦门艺术学校2002年起多次与台湾艺术类院校开展艺术互访、教学研讨等活动,期间陆续招收8名台籍学生,为进一步扩大教学成果,拟联合北京舞蹈学院开办“台生班”,采取中专6年+本科4年的跨省联合办学模式,打造未来海峡两岸舞蹈高技能人才孕育摇篮,该试点政策目前尚在积极争取中。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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