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4-033
  • 备注/文号:厦文旅答复函〔2024〕1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07-04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4

九三学社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房车基地打造房车友好城市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0号)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房车露营休闲活动作为户外休闲运动的一部分,在丰富我市户外运动产品供给、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培养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便利人民群众房车出游、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提案提出编制房车露营地布局规划,推动房车露营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思路与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方向十分契合,对我局下一步休闲旅游发展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与联系人沟通联系,沟通有关房车基地高标准规划建设的工作以及下一步推动计划,得到联系人的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一)规划先行,推动房车营地项目落地

  市资规局正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拓展全域旅游产业。通过编制《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动旅游全域化、品质化发展,向国际化、高端化升级,形成“一核四区多节点”旅游体系。同时,我局正在编制的《房车露营地空间布局规划》,结合《厦门市全域旅游专项规划》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对我市各区适合建设露营地的地区进行了梳理,提出构建旅游住宿体系,推动研学基地建设,适度建设汽车营地和露营营地,通过山地风景道串联,山地与乡村空间充分融合,达成农业与休闲、乡俗与文创、山地与运动、温泉与康养、山水与观光等多种功能融合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天竺山自驾车营地、双龙潭自驾车营地、莲花山自驾车营地、大屏山自驾车营地、汀溪自驾车营地等自驾车营地产品,初步规划了近远期共21个房车露营地。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性质的复核,如符合相关土地相关政策,将推动相关单位进行建设。

  (二)政策保障,规范房车营地发展

  2024年6月10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引导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及帐篷露营地规范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该发展意见明确了房车营地经营者主体应承担的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其依法依规取得开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所需营业执照及卫生、食品、消防等相关证照或许可,并遵守治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等管理规定,同时对文旅、公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应急、林业、市场监督、体育、卫生、消防和属地政府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房车营地的管理和建设。同时,我市强化行业管理,市文旅局和体育局正在指导厦门市房车露营协会对我市房车行业和露营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三)加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公园等配套的停车设施数量有限,主要为来公园游玩的市民游客提供短时停车服务,无法长时间停放房车占据公园有限车位,导致其他市民游客无法停放车辆,同时还存在公园停放房车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市建设局结合有关规划,指导各区做好城市停车场的相关改造工作,并同步做好配套公共房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市文旅局为了促进房车旅游发展,指导景区改建停车场房车停车位,方便更多的房车游客来厦旅游。园林植物园等部分景区停车场设有房车停车位,方便房车游客来厦停靠。

  (四)结合乡村振兴推进房车营地建设工作

  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岛外四区以乡村振兴建设为抓手,整合山水田园、历史人文资源,不断丰富全域旅游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房车经济发展新模式,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一批房车营地建设。集美区正在指导推动双龙潭景区房车营地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建设包括水电接入、卫生设施等房车营地基础设施,和停车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游客体验。翔安区结合翔安区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和发展需求,有序推进《翔安区旅游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逐步规划古宅康养运动峡谷房车营地、大帽山境上廊雅境组团房车营地,推动房车旅游产业可持续化发展。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所提的建议,配合市建设局、市资规局及各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落实上位有关规划,完成《房车露营地空间布局》等规划,做好营地空间要素保障,完善露营地基础设施配套,促进旅游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我市各相关部门将依据《关于引导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及帐篷露营地规范发展意见(试行)》内容,结合各自职责,推动房车营地规范化发展。

  (三)推动房车营地建设,融合地方特色,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各区依托已建成的乡村田园等旅游项目,融合生态农业、旅游景点、古厝文化等独特资源,规划开发优质的房车营地,深化农文旅融合,拓展房车经济产业链,积极构建“房车+乡村旅游”消费新场景、新模式,丰富房车旅游体验,为乡村振兴发展赋能。

  (四)持续推动景区和城市停车场的房车停车位建设,支持按房车露营功能进行一定水电提升改造,规范收费标准,方便房车车主停车。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