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来源: 时间:2021-06-17 17:45

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著作权、广播电视、电影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文物、出版、著作权、广播电视、电影市场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跨区域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以及思明区、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三、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六、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七、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八、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查处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及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质量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一、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闽南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92-5089441

传真号码:0592-511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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