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5-003
  • 备注/文号:厦乡村文化〔202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04-07
厦门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厦门市2025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代章)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25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

  战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谋划推进我市2025年度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厦门区位,紧紧围绕乡村文化振兴,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文体主业,做好服务保障

  1.深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同安、翔安新成立街道基层公共文化站建设以及新型文化空间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行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进一步推进岛内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鼓励戏曲文艺进乡村。统筹安排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计划,组织市属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加“三下乡”巡回演出活动,指导文艺院团创作更多反映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精心编排适合乡村群众、寓教于乐的优秀节目。鼓励院团创新演出形式,增加互动环节,提高观众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3.完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进铜退”光纤入户工作,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承载能力。督促各区落实好每个行政村不低于2000元的农村广播运行维护费。推进各区应急广播终端部署,提高应急广播覆盖率。

  4.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按照项目辐射人群覆盖岛外四个区,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2场电影、社区(居委会)每月放映1场的原则,全年放映电影5689场次(以实际放映场次为准)。

  5.发展乡村体育事业。向岛外各区下拨体彩公益金,开展新建、改扩建群众身边场地设施工作,推进健身路径进乡村,推动智慧健身房、体育公园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评比活动,推动岛外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工作,结合第六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要求,同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二)保护乡村文脉,发展乡土文化

  1.保护乡村文物和风貌建筑。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中加强文物保护。继续推进全市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有倾斜性地将一批乡村文物修缮项目纳入项目库。结合厦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多渠道征集文物线索,将涉及乡村的区域作为普查重点。持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保护,推进村落内闲置传统建筑上线福建省传统村落海峡租养平台。

  2.活态传承乡村非遗。推荐符合条件的乡村非遗参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指导相关村社做好日常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非遗在社区”“非遗在乡村”活动。支持相关村社按照习俗举办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大力弘扬乡土文化。指导各区支持相关村社与市场主体合作,挖掘并合理开发利用村社非遗文旅资源,结合非遗技艺保护传承,开发特色农产品等。支持同安区莲花村“莲花楼”、热陶艺术文旅项目和西湖片区“闽南文化集中展示中心”项目建设,支持传统村落开发乡村非遗资源,发展特色文旅产业。

  (三)巩固宣传阵地,繁荣乡村文化

  1.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指导电台、电视台和区级融媒体中心开设对农宣传节目栏目,创作农村题材的微纪录片、微广播剧、短视频等文艺作品,满足农民对广电文化的新需求。准确履行事后监听监看职责,以收听收看和视听评议工作为抓手,加强乡村振兴有关节目的内容管理,提升节目质量。

  2.讲好乡村巾帼故事。深化创新“近邻”巾帼宣讲品牌,发挥“鹭岛姐姐宣讲团”雁阵效应,用好红色资源广泛开展 “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扎根广大农村妇女心田。完善妇女先进典型培树机制,开设专题专栏对各类乡村振兴优秀妇女个人、集体和家庭典型、美丽庭院建设典范等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开展特色活动。办好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2025年市民文化活动,开展“四季村晚”、村歌评选,乡村网红选拔,“鹭岛群星”基层培育,以及闽南文化艺阵户外展演活动等,评选示范点和优秀节目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进一步凸显品牌效应。举办“全民健身季”“村居篮球赛”等赛事活动,覆盖岛外村(居)或场地,浓厚农村健身氛围,激发乡村体育活力。在“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国际儿童节、寒暑假以及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发动全市各级妇联面向岛外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策划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系列活动。结合“6·8全国海洋宣传日”、厦门国际海洋周等开展海洋科普研学活动,举办公益海洋文化公开课。持续提升民众海洋科学素养和海洋保护意识。

  (四)助力乡村旅游,推动产业振兴

  1.统筹规划发展。配合各区和相关部门推动《厦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落地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

  2.培育文旅品牌。依照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标准,培育翔安区澳头社区为“最佳旅游乡村”储备乡村,同安区顶村村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一步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3.鼓励民宿发展。推动民宿与文化、观光、农业、研学等深度融合,促进民宿产业提质增效。支持我市国企深度参与乡村精品民宿建设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加强宣传推介。依托乡村文化、特色产业、物产美食、节庆展演等资源策划乡村旅游主题线路,将丰收节庆活动、农产品展销、乡村美食品鉴、农耕文化体验、非遗技艺、民俗活动等内容作为线路亮点。

  (五)提升帮扶实效,倡导良好风尚

  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村的帮扶指导,将帮扶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进展情况,健全帮扶工作机制,抓好跟踪落实。加强帮扶主体联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发布帮扶活动、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信息,解决帮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党建交流互动,强化项目带动,立足各村特色和行业资源优势,尽快策划生成具有吸引力的合作项目,带动相关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帮扶实际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序时推进工作,精心筹划,狠抓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将省下达的相关指标列入市对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发挥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我市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的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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