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4-012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4〕3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12-26
各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24年度在厦门市举办且符合《实施办法》奖励条件的演出经营活动。
二、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资金分批次下达,先报先审先得。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申报表(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演出经营活动批文、票务系统出具的票务证明(需加盖票务单位印章)、演出场所证明、演出经营活动有关合同、营业性演出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厦门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未申报的演出经营项目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联系人:市演艺协会 王碧云,电话:13696981818;市文旅局 谢丽民,电话:0592-5371256)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2024年度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
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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