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4-006
  • 备注/文号:厦乡村文化〔202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
  • 成文日期:2024-04-09
厦门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厦门市2024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代章)

  2024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24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

  战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更好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厦门区位,紧紧围绕乡村文化振兴,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质量

  1.深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落实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进一步实施全市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推动同安、翔安新成立街道基层公共文化站建设以及新型文化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岛内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发展乡村体育事业

  (1)2024年预计向岛外各区下拨体彩公益金2500万元。积极推进岛外各区近邻运动场建设,加大体育设施进乡村配建力度,持续开展新建、改扩建群众身边场地设施工作。继续推进健身路径进乡村活动、智慧健身房建设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继续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评比活动,扩大覆盖率,持续推动农村老年人休闲健身活动场所建设。

  (2)加强农村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各区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大力推动岛外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工作。

  3.完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进铜退”光纤入户工作,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承载能力。督促各区认真落实每个行政村不低于2000元的农村广播运行维护费。

  (2)继续推进市区两级应急广播平台通过政务外网互联互通,配合省广电局做好省、市平台对接,力争年底实现“省-市-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初步贯通,面向公众提供应急广播服务。

  (3)认真落实《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21-2025)》,继续督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广播电视服务水平。

  (二)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1.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

  (1)指导电台、电视台和区级融媒体中心开设对农宣传节目栏目,创作农村题材的微纪录片、微广播剧、短视频等文艺作品,满足农民对广电文化的新需求。

  (2)准确履行事后监听监看职责,以收听收看和视听评议工作为抓手,加强有关乡村振兴的节目内容管理,指导播出机构提升节目质量。

  (3)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巾帼大学习”,统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立体化宣传,让党的创新理论扎根广大妇女心田。做强“鹭岛姐姐宣讲团”品牌,创新基层理论宣讲模式,用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4)完善妇女先进典型培树机制,讲好奋勇争先的厦门乡村巾帼故事。开设专题专栏对各类乡村振兴优秀妇女个人、集体和家庭典型、美丽庭院创建典范等,多平台同步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践行好家风,广泛参与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2.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按照项目辐射人群覆盖岛外四个区,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2场电影、社区(居委会)每月放映1场的指标,2024年拟开展6408场电影放映。不断优化放映工作流程,在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通过多媒体平台发布预选片单,做到“精准选片”“你挑我放”,并从历届金鸡电影节获奖主旋律影片中精心挑选一批优秀电影,开展主旋律影片展映。

  3.鼓励戏曲文艺进乡村

  (1)组织市属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加“三下乡”巡回演出活动,精心挑选符合老百姓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剧目,为基层群众带来家门口的视听盛宴。将进乡村开展公益演出纳入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全年文化惠民演出计划,编排深受乡村群众喜爱的经典剧目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创优秀剧目,在传统节日、节假日及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深入乡村开展演出活动。

  (2)组织市属专业戏曲院团与有条件的乡村中小学、农村戏曲团体结对共建,开设地方戏曲课程、举办戏曲讲座,选派传承人、优秀演职人员帮助策划编创节目。定期深入乡村校园开展“戏曲进校园”教学与展演,传授传统歌仔戏、高甲戏折子戏、基本功及南音唱腔等内容,适时组织专场展演等活动。

  4.保护乡村文物和风貌建筑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中加强文物保护,落实好、组织好全市范围内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加强乡村文物保护修缮。推进全市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有倾斜性地将一批乡村文物修缮项目纳入项目库,分期分批开展修缮,确保应修尽修。

  (3)落实属地管理,形成保护合力,保持和延续传统村落和历史风貌建筑传统格局与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可持续性,持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

  5.活态传承乡村非遗

  (1)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引导更多乡村非遗项目传承人参加评选,对属于乡村珍贵濒危非遗项目的予以适当倾斜。指导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中属于乡村居委会村委会的做好日常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非遗在社区”活动。支持相关村社按照习俗举办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大力弘扬本地乡土文化。

  (2)指导各区支持相关村社与市场主体合作,挖掘并合理开发利用村社非遗文旅资源。支持同安区吕厝村开展“送王船”文化保护和溪边社区开展“碧溪计划”,推进特色文旅资源开发,以及“非遗小镇”“闽台文化村”等业态发展。支持同安区军营村、海沧区青礁村、翔安区金柄村等结合乡村非遗发展文旅产业。

  6.开展美育村培育工作

  制定《厦门市美育村培育工作方案》,通过形成一支艺教队伍、打造一批艺术空间、举办一批艺术活动、开发一批艺游路线、推出一批特色产品、打造一批品牌特色村等一系列举措,以闽南文化为引领,整合优质文旅资源,发挥艺教队伍作用,进一步推动优质文化艺术资源下沉,激发厦门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三)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1.开展海洋保护活动

  依托厦门市下潭尾红树林公园、沙坡尾海洋经济公共服务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海洋科普研学活动;结合“6·8全国海洋宣传日”策划相关海洋科普活动,持续提升乡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海洋科学素养和海洋保护意识。

  2.开展妇女儿童活动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开展“跟党奋进新征程 鹭岛巾帼建新功”风采展示,联合岛外四区开展配套活动,展示岛外新农村和新城建设成就,深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理念。在“5.15”国际家庭日和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国际儿童节、寒暑假以及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发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策划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系列活动。

  3.展群众文体活动

  (1)办好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四季村晚”活动常态化开展,结合文艺演出、展示展览、非遗体验、手工艺品和农副产品推介、特色旅游景点宣传等,进一步凸显品牌效应。

  (2)为农村群众举办因地制宜、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继续举办“全民健身季”“村居篮球赛”等赛事活动,覆盖岛外超50个村(居)或场地,方便群众参加健身活动,浓厚农村健身氛围,丰富农民生活方式。

  (四)助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1.统筹规划发展

  印发《厦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配合各区和相关部门推动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

  2.品牌培育创建

  依照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标准,培育海沧区洪塘村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海沧区东孚镇争创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培育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和后溪镇后溪村、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村、同安区五显镇三秀山村、翔安区新圩镇古宅村争创福建省“金牌旅游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3.加强宣传推介

  编排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并加强宣传推介,采取市区协同的方式,利用图文或短视频等方式加强网络营销宣传,吸引更多的关注和流量,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序时推进工作,精心筹划,狠抓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将省下达的相关指标列入市对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发挥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我市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的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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