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4-002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4〕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4-01-22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美育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市文化馆,各区文旅局: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的通知》,为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积极推动优质文化艺术资源下沉,激发厦门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现将《厦门市美育村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美育村培育工作方案

  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厦门特色文化资源,促进乡村艺术普及,根据《“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的要求,制定厦门市美育村培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实施艺术点亮工程,积极推动优质文化艺术资源下沉,激发厦门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推进厦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力量。

  二、培育措施

  (一)形成一支艺教队伍。从市区两级文化馆、国有文艺院团、艺术专业院校等专业人员中产生文艺特派员,由市文化馆负责管理和对接各个美育培育村,为乡村艺术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同时,选拔具备一定艺术素养的村民作为所在村“种子”文艺指导员。经过集中培训后,形成一支文艺特派员和文艺指导员相结合的基本队伍,共同形成全市乡村艺术提升合力。

  (二)打造一批艺术空间。指导培育对象依托当地独特资源,筹划建设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乡村艺术空间、艺术家工作室、研学基地等作为艺术提升基地。邀请村民共同参与设计活动,提供自我展示的空间,促进文艺资源下沉,打通文艺服务基层乡村的“最后一公里”。

  (三)举办一批艺术活动。充分挖掘每个培育对象地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因地制宜融入乡土民俗文化,在厦门市民文化节、各类乡村文化和民俗节庆活动中,策划举办特色化本土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融入村民艺术作品集市,展现培育成果。

  (四)开发一批艺游路线。在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结合美育培育村特点和周边文旅资源,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为核心,合理规划、创新打造,将周边文旅资源串连成线,推出主题鲜明的艺游路线。

  (五)推出一批特色产品。结合厦门文化遗产IP创新大赛、“在厦有礼XMENLY”品牌等活动指导培育村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和文创产品研发,作为当地旅游市场的特色产品,在游客中心、民宿、市集等进行展示、宣传和销售。

  (六)打造一批品牌特色村。各区遴选一批人文环境好、文艺资源丰富、旅游配套完善的乡村(社区),市文化馆结合“福建省金牌美育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等培育工作,以闽南文化为引领,整合优质文旅资源,发挥艺教队伍作用,培育一批美育村。

  (七)开展省级美育村培育工作。根据《“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和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重点对福建省文旅厅初选的翔安区亭洋社区、集美区田头村2个“福建省美育培育村”开展培育,并做好迎接省文旅厅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市文旅局负责美育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融合联动,提出相关要求,指导各区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培树,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二)市文化馆作为培育工作办公室,根据市文旅局的要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资料收集、措施制定、培育总结等具体工作。

  (三)各区文旅局牵头各区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组织本区培育对象的遴选工作,积极支持开展培育工作,探索各类行之有效的模式,对培育对象给予支持,与市文化馆加强联系,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培育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联络员名单于1月24日前报送市文化馆汇总。(联系人:市文旅局公服处陈晨,联系电话:5372276;市文化馆馆藏部邓文冰,联系电话:13850007410)

  附件:1.厦门市美育村基本要求

  2.厦门市美育村培育需求表

  3.各区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附件1

  厦门市美育村基本要求

  一、人文环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友善,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生产发展、村容整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培育文明乡风方面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文化资源

  具有一定的乡村文艺历史传统;能将现当代文艺资源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具有文艺培育设施或场所,如可用于艺术作品创作、表演和陈列的非遗馆、名人故居、文化礼堂等空间。

  三、旅游配套

  具有一定的旅游配套设施和接待能力。

  四、优先培育

  有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的乡村;具有一定社会民间艺术基础、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村落;“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等。

  五、其它要求

  2024年起,各区文旅局每年向市文化馆报送1-2个符合条件的乡村(首批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市文化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提出培育方案,开展年度培育工作。 

 

  附件2

  厦门市美育村培育需求表

  美育村

  相关情况

  美育村名称

  区     街道      村(公章)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美育项目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村庄规模

      

  特色产业

 

  (以下内容根据实际选择填写)

  文旅特派员姓名、联系电话及从事相关工作情况简介:

  村美育指导员姓名、联系电话及从事相关工作情况简介:

  优势特色

  人文

  环境

 

  文化

  特色

  1.历史上:

  2.近年美育特色和成效:

  3.2022年10月以来开展相关活动情况:(1)(2)(3)

  美育

  资源

  1.文化设施情况:

  2.与艺术院校合作情况:

  3.与艺术人才合作情况:

  4.……

  旅游

  业态及配套

  1.年游客数量、旅游收入:

  2.美育相关旅游业态:

  3.美育相关旅游配套:

  4.……

  具备的优先推选条件

  1.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情况:

  2.社会民间艺术和非遗基础:

  3.是否省金牌旅游村等:

  获省、市级以上文明、文化、旅游等相关荣誉情况(近五年为主)

  1.XXXX年 获XXXX颁发的XXXX荣誉

  2.

  3.

  优势特色和相关荣誉

  佐证材料

  名称

  依序列举,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照片、媒体报道截图等

  1.

  2.

  3.

  下一步

  美育工作

  计划和需求

  (结合实际,选择打造艺术空间、举办美育活动、开发艺游线路、推出特色产品等相关内容填写)

  1.

  2.

  3.

  所辖乡(镇)政府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县(市、区)文旅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各区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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