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3-006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3〕11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3-05-08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2023年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各区文旅局:

  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是2023年福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省文旅厅于今年初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的通知》,对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研研究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参与文化活动、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平台,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制定《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2023年度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

  2023年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福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文旅厅《关于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对接群众需求,在人口相对集聚、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乡村(含城中村)开展试点工作。对照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区年内完成新建1个乡村戏台、1个农民文化公园;提升2个乡村戏台、2个农民文化公园。

  二、工作机制

  (一)任务分工机制。各区对照目标任务,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遴选条件比较成熟的乡村(含城中村)作为建设试点,明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加强指导支持和督促,有力有序推动任务按时完成。

  (二)督促检查机制。各区要结合全省文旅公共服务季度汇报总结工作机制,分别在7月5日、10月5日、12月5日将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工作进展比较滞后的,及时分析原因,跟踪督促,协调解决,确保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

  (三)激励引导机制。各区要积极探索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管用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起来、管有章、用得好,真正发挥功能和社会效益。对于工作积极性比较高、基础比较扎实、成效比较明显的乡村(含城中村),各区要加强指导支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好经验好做法,争取省文旅厅现场会推介推广和专项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建设单位。各区文旅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镇、街,由镇、街安排到具体乡村(含城中村),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试点建设任务清单,请各区汇总本辖区总体情况后,于5月9日之前报送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细化进度安排。各区文旅部门要按照11月底基本完成的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推进的时间进度安排,加强指导跟踪督促,积极协调推进。

  (三)及时梳理总结。各区文旅部门要对建设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将上报省文旅厅并适时通报。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5372276。

  附件:

    1.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2023年试点建设任务汇总表

  2.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建设2023年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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