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3-002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3〕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3-02-02
各区文旅局,市演艺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厦文旅〔2019〕19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请对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22年度在厦门市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且符合《办法》奖励条件。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性演出活动批文、营业性演出完税凭证、营业性演出合同、票务系统出具的营业性演出票务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文旅局审核后,送厦门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由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超过截止日期未申报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厦门市演艺协会 王碧云,电话:13696981818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谢丽民,电话:0592-5371256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
编号: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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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演出经纪机构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文艺表演团体□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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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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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税收征管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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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编号 |
社会信用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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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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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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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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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项目 |
演出活动批准文号 |
项目名称 |
演出时间 |
演出地点 |
场地性质(是否专业演出场馆) |
观众人数 |
售票/ 营业收入(万元) |
纳税 金额 (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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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合计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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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享受财政补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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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受 行政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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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承 诺 书 |
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有造假或瞒报,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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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文旅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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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一式2份。
2.申报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表。
3.所在区文旅局审核意见应包括申请单位申报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享受区级财政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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