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3-001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3〕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3-01-10
各星级饭店:
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做好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295号)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星级饭店春节期间做好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做好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295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正常经营的星级饭店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
(二)补贴标准:按照100元/天·人标准发放补贴。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三、申请材料
(一)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补贴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
(三)春节期间申请补贴职工考勤系统在岗打卡记录(在岗几天需提交几天的考勤打卡记录);
(四)2023年1月份申请补贴职工社保缴交记录(或与酒店签订的实习协议、劳务协议);
(五)星级饭店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补贴汇总表(附件2);
(六)银行转账流水单;
(七)收款票据(需加盖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方式:星级饭店应在2023年2月10日前向市文旅局提交除转账银行流水单外的其他申请材料(联系人:林奎良,联系电话:0592-5371260,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5室)。
(二)材料审核: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10日,由市文旅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补贴情况组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星级饭店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先行转账留厦补贴。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7日前,各星级饭店应向市文旅局提交审核确认后的所有申请材料(含银行转账流水单、收据,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收据需盖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或授权人签章),由市文旅局核准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
五、监督管理
(一)市文旅局对补贴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财政、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对企业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的,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三)办理补贴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
补贴申请表
2.2023年春节期间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发放补贴
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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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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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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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春节留厦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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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2023年春节期间非厦门市户籍职工留厦在岗补贴,并承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3年春节期间星级饭店
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发放补贴汇总表
星级饭店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职工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在岗天数 |
补贴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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