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2-016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2〕22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2-06-30
各区文旅局,A级旅游景区: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促进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2022〕191号),现将A级旅游景区2022年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材料
(一)补助对象:全市A级旅游景区。
(二)补助标准:对有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鼓浪屿、园林植物园),按照2022年1—5月营业收入的排名顺序分为三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第一档给予排名前5名的每家补助50万元,第二档给予排名6—10名的每家补助20万元,第三档给予排名第11名以后的每家补助16万元;对无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园林博览苑、集美鳌园、绮丽珊瑚文化园)则每家补助10万元。
(三)申报材料(有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须提供):
1.A级旅游景区2022年纾困补助报告表(见附件);
2.景区报税务部门的2022年1—5月营业收入总额佐证材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我局根据景区营业收入的排名顺序分档给予纾困补助。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景区公章。
有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13家):厦门胡里山炮台、日月谷温泉主题公园、厦门市北辰山旅游景区、厦门方特旅游区、诚毅科技探索中心、厦门老院子景区、同安影视城、厦门奥林匹克博物馆、厦门惠和石文化园、古龙酱文化园、灵玲国际马戏城、英雄三岛战地观光园、凌云玉石博物馆。
(四)非申即补
无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园林博览苑、集美鳌园、绮丽珊瑚文化园)采取非申即补方式。
无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4家):天竺山森林公园、大嶝小镇·台湾免税公园、双龙潭生态运动景区、嘉禾良库仓廪文化旅游区。
二、审核拨付程序
(一)提交审核。景区提交报告材料,经区文旅局审核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提交市文旅局,逾期将不予受理。市文旅局审核相关材料,并经税务部门确认后公示审核结果。
市文旅局联系人:郭辰,张琦;联系电话:5371282,5371281;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3室。
(二)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景区开具收款收据(需加盖景区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提交市文旅局,由市文旅局核拨补助资金。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17家A级旅游景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权益:
1.依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自202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受到市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除警告、通报批评以外的行政处罚的;
3.不按有关规定向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二)对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法人和自然人,市文旅局有权全额收回对其已拨付资金,且2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A级旅游景区2022年纾困补助报告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A级旅游景区2022年纾困补助报告表
景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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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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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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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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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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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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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5月营业收入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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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声明 |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报告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报告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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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 审核意见 |
区文旅局(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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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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