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2-003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2〕17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2-05-17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各区文旅局,市文化馆(非遗中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1),对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有关安排,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非遗保护成果,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与重点

  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是6月11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主题是“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活动集中在6月初前后开展,并延伸至整个6月份。活动工作重点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体验活动,精心组织做好“非遗购物节”“云游非遗影像展”,展现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推我省我市文旅经济发展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的作用。

  二、确保活动安全

  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展示活动。各项活动尤其是线下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线上线下活动的意识形态责任,严把宣传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三、主会场设置及责任分工

  今年,我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主会场设在海沧区。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全市活动及主会场活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海沧区要切实担起主承办责任,精心开展各项筹备工作,组织实施主会场宣传展示方案。其他区要积极配合海沧区遴选有关非遗代表性项目参与主会场宣传展示活动,同时发动和策划组织做好本区宣传展示活动。

  四、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请各区于5月18日前报送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6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文字、图片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情况、参与人数、亮点和经验等)。市文化馆(非遗中心)非遗部联系电话:5371778,电子邮箱:xmfyzx@126.com。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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