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文旅经营单位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进行审核。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文旅经营单位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审核。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1.9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1、我市18家文旅经营单位贷款贴息补助、2家文旅经营单位贷款担保补助(合计18家,2家企业贴息补助和担保补助均申请)的审核和归档。
2、核实申报文旅经营单位信用信息。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促进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2022〕191号),以及《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文旅〔2022〕305号),做好我市2022年文旅经营单位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的收集、审核和归档工作。
1、审核申请补助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
2、资料归档应按照要求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二)出具补助专项审计报告。
(三)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界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三)选派专人、专门电话、专门网络渠道响应采购人咨询,且承诺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3.询价响应承诺书;
4.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2月29日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2022年文旅经营单位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5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5371260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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