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的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7-04 08:37

  根据相关采购规定,由本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发布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因参与报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招标。现将询价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

  材料审核项目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核实福建众信优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促进旅游招强引优申报材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促进旅游招强引优有关规定

  1.申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

  2.申报标准。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在厦门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首年旅游主营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给予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每个30万元开办费奖励。首年指的是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当年12月31日,或企业注册次年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台湾百大企业、央企、境内上市企业、全国旅游集团20强和文化企业30强。

  二、项目要求

  (一)做好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和资料归档工作。

  1.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包含申报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供应商在审计过程中认为需要申报单位补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料归档应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二)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归档资料给采购方。

  (三)供应商认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所需的其他审计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提供该系统查询截图。

  (二)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四)与申报单位福建众信优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非关联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项目费用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7月14日17: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617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2-5371987

  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询价报价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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