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的询价采购通知书
来源: 时间:2023-06-26 11:20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内容生产,强化内容风险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高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现邀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21.8万元。根据《厦门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厦财行〔2017〕17号),参照三类培训费用规定,学员费用不超过每人每天450元的标准执行,具体经费按实际参训人数结算;师资费预算不超过3.4万元,按照师资和课时情况据实结算。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总述:于2023年7月、9月举办共两期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封闭培训形式),地点为厦门,时间为三天两晚,培训形式以专题讲座、结构化研讨、现场教学、行业交流等形式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为主。

  (二)设计培训课程:科学设计三天培训课程,涵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各级广播电视节目扶持奖励政策,网络微短剧制作策划、选题、制作指导以及人才培训,影视基地现场教学,行业自律与规范、安全播放等内容。需提供课程表,包含时长、课程名称、主讲人等信息。

  (三)组织学员:组织160位厦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需提供承诺书。

  (四)邀请培训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邀请省广电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行业权威人士或高校专家学者等授课。需提供培训教师简介及承诺书。

  (五)印刷培训资料:根据培训内容印刷培训教材,一位学员一份。需提供承诺书。

  (六)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提供学员培训期间2.5天标间住宿及用餐服务。需提供住宿酒店名单及承诺书。

  (七)现场保障:派出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现场保障,包含但不限于开课前签到、课堂秩序维护、学员入住酒店办理等保证培训有序开展的所有保障工作。需提供团队人员简介及承诺书。

  四、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国内企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三证合一”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本文件第三条“项目工作内容”、第四条“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有关文件及承诺书。

  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服务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6月29日18: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2023年厦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培训班项目。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视为投标无效。

  八、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服务供应商。

  九、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517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2-5371942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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