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推动旅游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旅游企业提高自主安全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9〕2号),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19年度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对我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防范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旅游行业安全平稳有序发展。现制定采购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承接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厦门市2019年度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项目。
(二)项目预算:40万元以内。
(三)项目工作内容
1.对厦门市400家旅行社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工作。
(1)对每家旅行社组织实地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一社一档案;列出旅行社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并提出整改和管控建议,协助市场管理处指导各旅行社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2)排查旅行社依法取得资质,进行安全生产的情况;
(3)排查旅行社是否建立有效的安全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确立情况、安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情况等;
(4)排查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与执行情况;
(5)排查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否建立导游、领队的安全提示和监督服务规范;
(6)排查旅行社应急管理与处置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落实等;
(7)排查旅行社的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8)排查旅行社的旅游路线和行程安排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9)排查旅行社是否落实出游提示,灾害性天气下旅游团队出行预警情况;
(10)排查旅行社旅游团队使用的车辆是否向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旅行社对租用的旅游车辆和驾驶人资质是否严格审查,确保做到证照齐全、车辆检验合格,排查“导游专座”的落实情况;
(11)排查旅行社合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地接社监控措施,对履行辅助人管理情况;
(12)排查旅行社是否存在组织游客到未开放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的情况;
(13)排查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的购买情况,特别是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保险保障等;
(14)排查旅行社是否如实填报团队信息;
(15)排查旅行社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6)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一份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评估报告,提出厦门市旅行社行业的主要安全隐患类型,对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所有排查旅行社的安全档案库。
2.对厦门市59家星级饭店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工作。
(1)对星级饭店组织实地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一饭店一档案;列出星级饭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并提出整改和管控建议,协助市场管理处指导各星级饭店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2)排查星级饭店消防系统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泵房、烟感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台账设置以及消防设施配置等;
(3)排查星级饭店反恐防范工作是否到位,视频监控等治安管理是否到位;
(4)排查星级饭店食品卫生情况是否达标,包括星级饭店餐饮、客房卫生状况以及星级饭店纺织品清洗和管理状况等;
(5)排查星级饭店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6)排查星级饭店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档案,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制度等,是否建立有效的安全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确立情况、安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等;
(7)排查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与执行情况;
(8)排查星级饭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9)排查星级饭店应急管理与处置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落实等;
(10)排查星级饭店的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11)排查星级饭店大型活动的审批和流量管理情况;
(12)排查星级饭店泳池等涉水区域的安全提示、安全防护与应急援救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13)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一份厦门市星级饭店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评估报告,提出厦门市星级饭店业的主要安全隐患类型,对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措施,建立所有排查星级饭店的安全档案库。
(四)项目工作计划
(1)检查方式: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名录及联系方式,委托第三方评审公司组织专家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项目;
(2)检查频次和时段:对每家旅游企业每年度开展2次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工作:一次初评,一次复查。初评工作安排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复查工作安排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五)熟悉了解旅游企业安全、业务工作,具有一定行业风险管理经验,可以为旅游企业日常安全工作和风险提示提供有效指导;
(六)承办过旅游行业、政府部门类似服务;
(七)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在费用报价单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总体服务方案;
(3)费用报价单;
(4)现场检查表格;
(5)检查报告、隐患排查工作评估报告模板;
(6)团队结构及专业配置架构、安全风险检查专业人员清单等。
(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六、评分标准
(一)报价得分(最高为20分)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二)项目方案(55分)
1、总体服务方案:要求结合采购方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对项目的目标和需求能充分理解和把握,方案科学合理、情况熟悉、描述清晰、切实可行、流程规范,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2-15分,一般得0-11分。
2、投标单位制作的现场检查表表格比较:表格设计科学合理、涵盖内容全面、检查条目清晰,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0-4分。
3、投标单位制作的检查报告、隐患排查格式比较:报告设计科学合理,涵盖内容全面、条目清晰,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0-4分。
4、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项目组成员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架构:
4.1 针对本项目的团队结构及专业配置架构合理,根据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适应性,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4.2 安全风险检查服务的专业人员能力比较(提供人员清单),根据人员与本项目相符的经验丰富程度、技术基础、案例说明、资质情况,总分5分,评分标准如下:
1)具有安全评价师证书的,一级证书得2分,二级及二级以下得1分,最多得2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社保证明等文件材料。)
5、数据支持 ,总分5分
投标人建立有旅游行业风险事故数据库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须提供数据库相应资料)
(三)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比较(20分)
1、投标单位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每项排查超过300家涉旅企业的隐患排查,每个项目业绩得3分;每项排查超过100家涉旅企业的隐患排查,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每项排查低于100家涉旅企业的隐患排查,每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单位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地市级及以上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或咨询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区(县)级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或咨询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四)响应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5分)
七、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23日18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以特快专递(EMS)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且注明:厦门市2019年度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项目询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4号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892613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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