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1-01-2020-001
- 备注/文号:厦文旅〔2020〕1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0-07-20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制定《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4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多领域的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文旅部门监管责任和文旅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全系统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和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张权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为相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主官,负责领导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具体人员构成详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
为确保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和精准落实,采取“一条主线牵总推进、三大重点精准发力、十个领域分类落实”的模式全面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向实。
(一)一条主线牵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直属各单位及时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影播放工作,结合我市文旅系统和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区文旅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各区文旅部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讲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并通过网站、公众号、自媒体、户外屏等媒介设立专栏跟进宣传,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
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认真落实《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要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日常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通过讲座、安全演练等形式提升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尤其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做好修订完善后的安全设防标准的贯彻执行。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特别重视加强本系统重点项目工程、各类演出演艺活动和景区设施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关心安全监管人员,支持其工作,保护其权益。加大机关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的能力。
牵头领导:王国娣副局长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区文旅部门
(二)三大重点精准发力:包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安全、房屋安全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相关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督促企业强化风险防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五是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六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文旅系统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相关文件,并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七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依照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法规规章和《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善文旅系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八是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培植、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九是要把监管力量下沉到一线,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管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尤其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十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尤其是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矛盾,依法依规指导服务企业解决各类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十一是要采取以案说法、设立“曝光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要大力宣扬优秀企业典型事迹,激发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带动全社会安全稳定;要加大隐患举报的奖励力度,形成全民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十二是对发生各类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2.消防安全。一是督促指导协调全系统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三是抓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主管行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和消防源头管控,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配齐应急标识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四是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是配合消防部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房屋安全。一是督促指导全系统加强建筑物排查整治,做到“一楼一档”、“一楼不漏”。二是开展自查排查,按规范填报《自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整理填报《排(复)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三是对排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负责排(复)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录入“房屋系统”。四是落实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危房的房屋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机关职能处室承担监管责任。对新发现的危险房屋,以及2019年已排(复)查发现的但没有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有效措施的危险房屋,要逐栋梳理并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单位),做到“一房一策”、“一栋不漏”。五是推动隐患治理。对排(复)查鉴定为危房的,机关职能处室应督促房屋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限期落实整改。对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房屋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以及相关房屋责任人,应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牵头处室:办公室及相关行业处室
责任单位:机关相关行业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区文旅部门
(三)十大领域分类落实
1.图书馆、文化馆、少儿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
一是督促指导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人流管控,做好人员集聚可能引发拥堵、踩踏等事故的预防工作,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日常演练,保障人员和场地安全。二是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叶细致一级调研员
牵头处室:公共服务处
责任单位: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少儿图书馆、各区文旅部门
2.旅行社
一是强化旅游包车管理。要求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指导旅行社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旅行社团队海上旅游活动安全。重点整治旅行社向不合格的海上旅游项目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行为,督促旅行社及时制止或者更换履行辅助人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服务。
牵头领导:张国良副局长
牵头处室:市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3.公共娱乐场所。包括经文旅部门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和演出场所等。
一是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指导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暴恐、消防安全、演出设备和防踩踏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指导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张国良副局长
牵头处室:市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4.星级饭店
一是加强对星级饭店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星级饭店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指导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暴恐、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张国良副局长
牵头处室:市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5.文博单位。包括文保单位、市博物馆、胡里山炮台保护中心。
一是深入开展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文博单位落实维护管理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人流管控,做好人员集聚可能引发拥堵、踩踏等事故的预防工作,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日常演练,保障人员和场所安全。二是加强对涉旅文博单位周边地址隐患检查巡查,及时落实防范措施,重点指导胡里山炮台做好防波堤修缮工程。
牵头领导:李云丽二级巡视员
牵头处室:文物与博物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6.A级旅游景区
一是积极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全面排查电梯、娱乐设备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或停用。二是严格落实高风险项目安全标准,督促A级景区落实禁止不符合条件的游客参加高风险项目。三是指导A级景区加强客流监测,对游客趋于最大核定承载量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分流疏导客流。四是市、区文旅部门联动,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钟海林副局长
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7.文艺院团。包括市台湾艺术研究院、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歌舞剧院、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市南乐团、市金莲陞高甲剧团。
一是督促文艺院团做好防暴恐、演出设备安全和防踩踏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要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黄荣一级调研员
牵头处室:艺术处
责任单位:市台湾艺术研究院、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歌舞剧院、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市南乐团、市金莲陞高甲剧团。
8.电影放映企业
一是督促检查电影放映场所是否存在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审批许可相符,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擅自改变影院核定座位数、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等违规现象,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及其它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做好人员集聚可能引发拥堵、踩踏等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防暴恐、设备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日常演练,保障人员和场所安全。三是要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张剑辉副局长
牵头处室:传媒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9.印刷发行业企业
一是督促检查印刷发行业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及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建立检查整改登记制度。督导企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相关情况,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地点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陈章志副局长
牵头处室:出版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区文旅部门
10.局机关及其他直属单位。包括局机关、市广电监测台、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在加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务车辆安全保养管理,强化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教育。
牵头领导:张剑辉副局长、陈章志副局长、王国娣副局长
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技处、政策法规处、市广电监测台、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四、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制定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任务分工表,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地排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尤其是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整改过程中实际困难比较突出的棘手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联合行动、推广经验做法、组织约谈警示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文旅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系统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同时,总结推广开展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局系统和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区文旅部门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动态跟踪考核机制,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动态考评,考评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畴。
(二)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主动创安”与“主动创稳”紧密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内容,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文旅部门要结合分管区域、行业领域,切实履职尽责,组织精干力量、业内专家,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要往深处查、细处查、最薄弱环节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指导和督促系统单位和行业企业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案,加强内部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设施人员配备到位。要关口前移,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将开展专项督导,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要把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监管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查单位和个人责任。要建立安全责任约谈机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视情节和严重程度,局党组将约谈有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建立报告和通报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五)加强情况报送。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梳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实在管用的经验做法,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直属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报市文旅局办公室(联系人:吴克之,电话:5371937;张雅婧,电话:2025200),2020年12月3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2021年12月30日前报送集中攻坚工作总结,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巩固提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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