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市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至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查治力度。持续健全完善星级饭店和经文旅部门审批的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台账,紧盯问题隐患不放,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持续督促整改到位,对已整改的加强监管防止反复出现。积极配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星级饭店和经文旅部门审批的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整治突出隐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区文旅部门要按照市文旅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水平。要指导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针对由文旅部门主办或经文旅部门审批的群众性文旅活动,各区文旅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举办场所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即时通讯软件、LED显示屏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管理部门、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重点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值班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情况处置高效稳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督促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配合消防部门对重点场所和薄弱部位开展全面排查,针对突出风险,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市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我局也将把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综治、文明城市等考评内容。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吴克之,电话:5371937,邮箱:645787046@qq.com。)。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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