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6-01-2026-020
- 备注/文号: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4日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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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当事人 |
公民身份号码 |
案由 |
处罚决定文号 |
处罚决定依据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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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金福 |
350428********2519 |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 |
(厦)文综罚字〔2026〕1-020号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限制从业(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2026年6月11日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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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丽萍 |
362430********0104 |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 |
(厦)文综罚字〔2026〕1-029号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限制从业(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2026年6月11日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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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韩笑 |
152102********0025 |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
(厦)文综罚字〔2026〕4-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
一、罚款3000元;二、暂扣导游证15天。 |
2026年6月12日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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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琳 |
230302********5345 |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
(厦)文综罚字〔2026〕4-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
一、没收违法所得723元;二、罚款3000元;三、暂扣导游证15天。 |
2026年6月12日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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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处罚信息公示期三年。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公示期限满一年,当事人可依照《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的内容依法申请信用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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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