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6-01-2026-014
- 备注/文号: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3日
- 发布机构: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6-05-04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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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
案由 |
处罚决定文号 |
处罚决定依据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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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国安 |
362526********1212 |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
(厦)文综罚字〔2026〕1-0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罚款3000元。 |
2026年4月28日 |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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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处罚信息公示期一年。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公示期限满3个月,当事人可依照《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的内容依法申请信用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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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