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2-13-01-2026-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6-05-15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支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5〕4号)要求,我市将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兑现2025年度支持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通知所称书店为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
申报“支持书店发挥社会服务功能”项目的书店应在2025年1月1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025年度正常营业1年。
申请“支持新设立书店”项目的书店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首次开业时间在2025年度。
申请“支持书店长期坚守特色发展”项目的书店须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截至2026年1月1日书店经营时间满5年。
(二)申报要求
书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或出版物销售年收入100万元以上。
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未存在明显失信情况,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违法记录。
措施涉及政策与本市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9日至6月1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书店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详见附件。书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编造、伪造申报材料。
(二)区文旅局对书店线上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市文旅局出版处。
(三)市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支持书店、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根据当年度预算安排统筹核定。审核通过的支持书店、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审核情况直接拨付资金至书店。
专此通知。
附件:申报指南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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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1号
